下列有关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表述是:

admin2015-09-11  24

问题 下列有关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表述是:

选项 A、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B、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B是可以听取,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这里是应当,说法正确,C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里是可以听取。D说法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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