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小蒙公司与其签订了提供1000斤豆制品的合同,但履行期满尚未履行,要求小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了与小蒙公司签订的一份1000斤豆制品的供销合同作为证据。在诉讼中,小蒙公司主张其与清美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已经双方

admin2022-03-15  22

问题 清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小蒙公司与其签订了提供1000斤豆制品的合同,但履行期满尚未履行,要求小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了与小蒙公司签订的一份1000斤豆制品的供销合同作为证据。在诉讼中,小蒙公司主张其与清美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已经双方同意撤销,并提交了其与清美公司签订的撤销协议的传真记录,并提供证人刘一水作证。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有:

选项 A、清美公司提交的原豆制品购销合同为本证
B、小蒙公司提交的撤销协议的传真记录是本证
C、小蒙公司提交的撤销协议的传真记录是反证
D、清美公司在诉讼中提出证人刘一水是小蒙公司的亲属,其证言不实,该陈述是反驳

答案A,B,C,D

解析 本证、反证是按照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进行的分类,在确定本证与反证之前,应当先确定就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对所主张事实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为本证,而对该事实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为反证。在本案中,清美公司提出其与小蒙公司签订了豆制品的购销合同,故清美公司对他所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其提交的豆制品购销合同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即是本证,因此,A项正确。小蒙公司主张其与清美公司的购销合同已经撤销,他提交的传真记录是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构成本证;同时该记录也是对清美公司的本证的反驳,故B、C项正确。清美公司在诉讼中提出证人证言不实的陈述,并不是独立的证据,只是对对方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提出抗辩与反驳,构成反驳,但不是反证,故D项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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