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怀孕三个月,但她近期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企业依法( )。

admin2009-11-27  32

问题 王女士怀孕三个月,但她近期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企业依法(    )。   

选项 A、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B、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D、很难确定

答案B

解析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当同时出现可以解除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应服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后者的法律效力大于前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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