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的出资为现金15万元; (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3)丙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汽车一辆,丙保留对该汽车的处分权,不办理财产权

admin2016-12-22  26

问题 2013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的出资为现金15万元;
(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3)丙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汽车一辆,丙保留对该汽车的处分权,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丁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
(5)合伙企业由甲执行合伙事务。
2013年9月,合伙企业成立。2014年2月,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甲违反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2014年3月,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合伙企业所在地,合伙企业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A公司和合伙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A公司与合伙企业协商,建议合伙企业改变该批货物的用途,同时向合伙企业承诺适当降低货物的售价。合伙企业接受了A公司的建议,但要求延期一个月付款。A公司同意后,因经营需要,A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B公司,同时通知了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
答以下问题: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乙的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甲、乙和丁的出资方式合法。根据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②丙的出资方式不合法。根据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丙以汽车出资,但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保留对该汽车的处分权,则该汽车并未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③乙的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合法。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即合伙人可以实际一次性缴付出资,也可以“认缴”的形式分期出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Zz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