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0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dmin2012-03-23  33

问题 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0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2009年6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B、2009年6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2010年3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
C、2009年9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2010年6月30日支付20万美元
D、2010年3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答案B,C,D

解析 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选项A符合规定;选项B前6个月支付的比例低于60%;选项C总期限超过了1年;选项D前6个月支付的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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