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菅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

admin2016-01-16  23

问题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菅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72题)

选项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字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答案C,D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据此,B选项错误,不应选。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由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没有规定合营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生效,所以,A选项错误,不应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7条规定:“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经过协商或者调解无效的,提请仲裁或者司法解决。”据此,C选项正确,应选。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本题中,小宇公司作为合营合同的一方,有理由相信合同另一方海天公司能够履行报批义务,小宇公司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但由于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导致小宇公司最终退出,海天公司对于小宇公司因对其履约的信赖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J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