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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1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把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于2002年9月5
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1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把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于2002年9月5
admin
2016-06-13
22
问题
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1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把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于2002年9月5日向债务人A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由于B只是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没有向保证人C公司主张权利,因此,C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B、由于B直到2002年9月才主张权利,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所以,保证人C不承担责任
C、由于借款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因此,主合同无效,故C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D、C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方式及保证人相应的责任。 《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这说明C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故本题D项表述正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据此,由于C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保证人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A项表述不正确。《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本题中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约定“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时止”,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况,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起2年。故本题B项表述不正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的借款合同,并非全部无效,而只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4倍的部分无效。故本题C项表述不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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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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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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