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结婚多年未孕,多方求药。在双方年近不惑之时,甲突然怀孕,全家都非常高兴,起名为乐乐,胎儿状况良好。一日甲出门扔垃圾的时候,遇到醉汉丙,丙将甲推倒在楼梯下,致甲流产。对于乐乐流产所引发的丧子之痛,乙的母亲老乙尤其悲痛万分。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和乙结婚多年未孕,多方求药。在双方年近不惑之时,甲突然怀孕,全家都非常高兴,起名为乐乐,胎儿状况良好。一日甲出门扔垃圾的时候,遇到醉汉丙,丙将甲推倒在楼梯下,致甲流产。对于乐乐流产所引发的丧子之痛,乙的母亲老乙尤其悲痛万分。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4-02-08
28
问题
甲和乙结婚多年未孕,多方求药。在双方年近不惑之时,甲突然怀孕,全家都非常高兴,起名为乐乐,胎儿状况良好。一日甲出门扔垃圾的时候,遇到醉汉丙,丙将甲推倒在楼梯下,致甲流产。对于乐乐流产所引发的丧子之痛,乙的母亲老乙尤其悲痛万分。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老乙可以因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以因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C、如果丙的伤害行为只是致乐乐出生后残疾,乐乐在出生后依然对丙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D、如果丙的伤害行为只是致乐乐出生后残疾,乐乐只有在具有行为能力之后才对丙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
2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主要是胎儿的相关问题,即胎儿的权利能力、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以及相关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我国法律认为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权利能力,但是,与各国法律原则和目的相一致,法律为保护胎儿将来出生后的利益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其具体表现为,在继承中的遗产分割时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发生于胎儿时所遭受的损害,其出生后对加害人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具体到本题中,乐乐因为没有出生而不具有权利能力,但鉴于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如果因为丙的伤害而造成乐乐出生后残疾,乐乐可以据此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另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属于权利能力层次方面的问题,与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无关。因此,如果丙的伤害行为只是致乐乐出生后残疾,乐乐在出生后当然可以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C和选项D都是错误的,不应当选。对于乐乐流产给其父母亲人带来的精神损害是否可以主张,法律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因此,在本题中,乐乐的母亲因自身的身体权遭受伤害从而造成精神损害可以请求侵害人给以赔偿,选项B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们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其自然人必须已经死亡,而在本题中,胎儿乐乐还没有出生不能成为主体,所以其父亲、祖母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A是错误的,不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6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三与李四因建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张三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追究李四的违约责任。在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张三发现本案的书记员2E--是李四的大学同学,同一个导师,关系甚密,因此决定申请其回避,那么张三应当在何时提出申请呢?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票据记载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二年,何某突然不按照
A市水天公司与B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A市的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若肖楚生前尚欠高小才6万元钱,高小才可以以谁为被告诉至法院?因肖楚是名人,其生前的好友朱某抓住机会出版了《记忆中的肖楚》一书。肖楚的3个儿子认为书中有些描写与事实严重不符。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张弘毅想将自己祖传的唐伯虎真迹(名画)变卖给李芸发,双方约定价款4万元,于2008年6月1日交付,李芸发10日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到了6月1日,张弘毅将唐伯虎真迹交给李,后来由于李芸发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弘毅主张李芸发应当支付
随机试题
患儿女,8岁。因“跌倒致左肘部疼痛3小时”来诊。查体:左肘部疼痛、肿胀,桡动脉搏动减弱。伤后有垂腕表现,可能是
治疗心悸心血不足证,应首选
下列有关金融负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植物体细胞杂交制备原生质体和动物细胞培养配制一定浓度的细胞悬浮液,所需要的酶依次是()
(2017·山西)“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寓德育于教师榜样之中,寓德育于学生自我教育之中,寓德育于管理之中”体现了德育过程是()(常考)
某人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偶数年,若他的出生年份无法写成两个平方数之差,则到2012年他至少有多大?
从所给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2017年]已知矩阵,则().
WhathappenedattheUnitedNations?Howdidthecriticslikethenewplay?Soonafteranevent【C1】______,newspapersar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