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曰,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

admin2017-11-28  29

问题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曰,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89题,多选)

选项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13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无罪赔偿原则,若受害人有罪,则即使刑事拘留、逮捕及判处的刑罚存在违法因素,国家也不予赔偿;但是,不负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起诉后经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拘役、徒刑、死刑并已经执行的,国家应予赔偿(但判决确定前的刑事拘留、逮捕期限仍不赔)。所谓“判决确定”,即“判决生效”。
    在本题,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故王某属于刑法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此,对王某的刑事拘留、逮捕羁押期间,国家不予赔偿;对已经执行的有期徒刑,国家应予赔偿。对王某的有期徒刑,应当是判决生效后执行,即2008年6月5日后执行。故选项A说法正确,而选项B、C、D的说法均错误,故均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7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