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公司和昌达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2003年10月双方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兴盛公司向昌达公司发送10万台空调,昌达公司向兴盛公司支付货款32万元,货到付款。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合同。后来昌达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

admin2016-05-05  25

问题 兴盛公司和昌达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2003年10月双方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兴盛公司向昌达公司发送10万台空调,昌达公司向兴盛公司支付货款32万元,货到付款。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合同。后来昌达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兴盛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昌达公司的损失。兴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仅就上诉人提出的拒绝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C、如果一审判决中存在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二审法院也无权审查
D、二审法院只能对与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进行审查,但不能审查适用法律问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点二审上诉审查的范围。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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