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陆某2006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7年获甲国批准。2009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

admin2016-01-28  40

问题 中国公民陆某2006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7年获甲国批准。2009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固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选项 A、陆某仍是中国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答案A

解析 《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
    《国籍法》之所以在第9条和第10条分别规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形和经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情形,是由于这两条的适用对象不一样。定居外国的中国国民,可以适用第9条和第10条而丧失中国国籍。而非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要丧失中国国籍,则只能采取第10条规定的申请方式。由于本题中的陆某并未离开中国,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其仍然拥有中国国籍。
    由于中国国籍法并不承认双重国籍,陆某又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其中请的甲国国籍在中国法上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即中国法律不承认其为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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