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乙对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 )。
甲为乙对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 )。
admin
2019-02-02
32
问题
甲为乙对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 )。
选项
A、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C、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D、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据此,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f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金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11月,金某刑满释放,经过狱警教育,金某决定重新做人,于是金某跟随一名画师学艺。因金某天资较好,进步很快,但因名气太小,他的画几乎无人问津,金某对此十分苦恼。2005年1月,金某的一个朋友在闲聊中说起驰名商标
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张三欲向李四借5万元,李四要求张三提供保证人,于是张三找到王五作为其保证人。下列选项中,能够认定王五提供了有效的保证的是()
委托合同属于()。
甲男在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置房屋一套,甲、乙结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二人离婚时并未就该房产达成协议,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因法律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有()。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甲乙之间订有买实合同,约定价款于1999年3月1日支付,丙为担保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甲订立了保证合同,但并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到期后,乙无清偿能力,过了半月,甲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6年10月签订一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13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1996年12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
一般来说,招标公告属于()
随机试题
PageMaker6.5C和PageMaker6.0C相比,下列哪个是新增功能?
胃食管反流的主要症状是
世界要实现和谐发展,离不开非洲以及中非关系的和谐发展。在国际关系中,发展中国家历来是中国团结与合作的对象,因为()
持票人张某持有出票日期为2005年6月1口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按照《票据法》的规定,他最迟可以在哪一天提示承兑?()
维生素B1的生理功能不包括()。
函数y=ex+1-1(x∈R)的反函数为________。
任何国家,只有稳定,才能发展。以下各项都符合题干的条件,除了:
WholesalepricesinJulyrosemoresharplythanexpectedandatafasterratethanconsumerprices,【1】thatbusinesseswerestill
程序调试的任务是
TheCoosaisland______thetopvacationdestinationfor3consecutiveyearsbecauseofitsnaturalbeautyandisolationawayfr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