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是三年级六班的语文课教师,他认为严师才能出高徒,所以常常对班里纪律不好的同学实行体罚,以督促其学习,对此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7-12-21  35

问题 王老师是三年级六班的语文课教师,他认为严师才能出高徒,所以常常对班里纪律不好的同学实行体罚,以督促其学习,对此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王老师因材施教,遵循了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B、王老师依法实施指导评价权
C、学校可将纪律差的同学单独编班,或将其送至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D、尽管学生有错在先,但其人身权受到了教师的侵犯

答案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教师对纪律不好的学生实施体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因材施教。对纪律差的学生应该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单独编班属于对学生的歧视行为,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纪律差还不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因此不可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学生的人身权包括人格尊严权,这要求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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