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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admin
2013-12-28
28
问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0题)
选项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民事诉讼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上诉无效。由此可知,上诉状的提交是产生上诉效力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案中,因为王某只是向送达人郑某表示其要上诉而未提交上诉状,所以不产生上诉的效力。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上诉方式与起诉方式的差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起诉可以有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而上诉的提起则只有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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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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