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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4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4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dmin
2009-03-14
36
问题
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4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选项
A、该剧本主要利用了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物质条件创作,著作权应当归创作中心享有,周某仅有署名权
B、该剧本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周某享有
C、电视剧创作中心有权将该剧本摄制成连续剧
D、在该剧本完成2年内,周某经该创作中心同意,可以允许他人将剧本摄制成连续剧
答案
2,4,8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条第2款规定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两种情形为:“(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本题中的作品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著作权应由作者享有,而单位可以优先将该剧本拍摄为电视剧,因此A选项表述不正确,BC选项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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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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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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