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

admin2015-05-18  32

问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请回答第下题。(2012年试卷三第95~100题)
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赵刚的狗将李强咬伤,李强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刚支付其医药费,这属于动物致人损伤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其管辖应当适用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甲市A区法院既是被告赵刚的住所地法院,又是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因此,甲市A区法院有管辖权,选项A正确。选项B为李强的原告住所地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不应入选。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可知,本案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普通民事案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错误。
    根据上题中关于专属管辖的分析可知,专属管辖仅适用于三种特殊类型的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本案不应当专属A法院管辖,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z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