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哪项情形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admin2009-03-12  22

问题 下列说法哪项情形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选项 A、行政机关不需要每年都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申请行政复议
D、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声讯台以有偿方式对公民提供政府信息

答案B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因此,A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W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