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卷三—62,多)

admin2014-02-17  34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卷三—62,多)

选项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   
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   
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制度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和著作权中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相区别。  
根据《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位共有人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共有人不得擅自将共有发明申请专利。   
另外,《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本题中,乙不同意申请专利但是并没有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因此甲、丙不得擅自将该合作技术申请专利,A选项说法正确;B、C、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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