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户赵某开办了一家包子铺,服务员刘某在送茶的时候因为心情郁闷,明明看见顾客王某急速走过来,还不避让,撞上了顾客王某,造成王某被烫伤。就王某收到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

admin2013-06-09  22

问题 某个体户赵某开办了一家包子铺,服务员刘某在送茶的时候因为心情郁闷,明明看见顾客王某急速走过来,还不避让,撞上了顾客王某,造成王某被烫伤。就王某收到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

选项 A、应由赵某承担责任
B、应由刘某承担责任
C、赵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刘某承担,赵某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4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题中,可以认定刘某具有重大过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Uq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