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
admin
2018-03-24
32
问题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9题,单选)
选项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与学理分类。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确系书证。关于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关键是看该证据是否能够单独证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一个证据能单独反映题目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就是直接证据;一个证据无法单独反映题目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反映待证事实,就是间接证据。银行转账凭证只能反映转账事实,而无法单独反映借款事实,故系间接证据。A项错误。
《民诉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可见,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和手机通话录音都是存储于作为电子介质的手机存储卡之中,皆属于电子数据;同时,两者都是只能证明战某“要”向牟某借款,而无法直接证明借款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
本证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出的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反证是指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的推翻对方主张的证据。本案中,战某提供借条复印件只有证明牟某向战某借款的事实,而与战某向牟某的借款事实没有相关性,不能成为战某借款事实的证据,既非本证也非反证。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Q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题)诉张成功(男题)离婚案。7月13日,升胡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均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81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业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90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2006年卷三第78题)
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85题)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89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79题)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8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46题)
随机试题
通常,银行的汇率风险可以通过()措施加以控制。
执业药师的是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受托为某单位生产100吨粮食白酒,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白酒生产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该白酒生产企业没有该类粮食白酒的市场销售价格,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
读某地某月等温线分布图与图中甲地年降水分布柱状图,完成问题。关于甲地气候类型的成因或分布规律的叙述,正确的是()。
“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反映了()教学原则。
关于秋审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彼得格勒工人以及士兵群众,通过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十月革命是世界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伟大飞跃,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其
将三封信随机地投入编号为1,2,3,4的四个邮筒,记X为1号邮筒内信的数口,Y为有信的邮筒数目,求:Y的边缘分布;
求
GuiseIusedtothinkIhadtodoallofthem,andIwasdoingthemallthetime,fromthemomentIwokeupuntilIflew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