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
admin
2018-03-15
40
问题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
选项
答案
主犯与首要分子不完全一致。首要分子包括两种: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未必是主犯。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1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有期徒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试举例分析发生本条规定情形的原因。
请对“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进行辨析。
下列犯罪中,应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的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须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是()。
甲男和乙女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对夫妻财产分割一并作出了处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丙要求甲男和乙女清偿债务,则丙的下列主张成立的是()。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某日两人又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随机试题
Thoughtfulparentswouldcombinesupervisionwithcommunication,whichisthebestwaytotakeadvantageoftheInternetasare
“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和经验来塑造鬼神的”,这个论断的哲学依据是()
气体灭菌法是指用化学药品的什么或对需灭菌的物品进行灭菌的方法
主精功能正确的一项是
[背景资料]某新建排灌结合的泵站工程,共安装6台机组(5用1备),设计流量为36m3/s,总装机功率2700kW,泵站采用肘型进水流道,平直管出水流道,下部为块基型墩墙式结构,上部为排架式结构。某施工企业承担该项目施工,签约合同价为2900万元,施工过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下列属于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1998~2005年,苏州市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最大的年份与最小的年份相比,比重相差多少?( )1998~2005年,苏州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相比,大小关系如何(
WhatcanbeconcludedfromexistinghomesalesinAugust?
Bobbywassofatthathecouldonlyjust______throughthedo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