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admin
2014-11-19
24
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种侵权责任?如何确定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选项
答案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狭义用人单位责任。根据本款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内部关系方面,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用人单位和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方面,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来确定归责原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H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近年来,我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具体规定,比如,对老年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12法多22)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2011简66、2018简53、2018法简33)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
以下关于民事责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8月,怀孕9个月的甲因呼吸困难在丈夫乙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发现孕妇及胎儿均生命垂危。医生准备给孕妇做手术,以挽救孕妇及胎儿的生命。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抵罪的制度,该制度正式规定于()
秦朝区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
随机试题
针对高钾血症伴发心律失常的治疗是
分析心肌灌注显像图,下列哪一个不是影响图像质量的主要因素
A.鼻出血B.双眼睑皮下青紫,逐渐加重,出现“熊猫眼”征C.乳突部皮下瘀斑出现(Battle征)D.脑脊液耳漏E.颞部头皮肿胀、淤血颅中窝骨折的临床特征是
上尿路结石最常见的类型是
合理用药的简便性含义之一是
A.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B.从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C.主任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D.主管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E.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甲类非处方药的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倡应用VaR方法计量信用风险。()
留存收益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数据库系统在三级模式之间提供了两层映像,这两层映像是外模式/模式映像和【】。
Thefollowingisanabstract.Afterreadingit,youarerequiredtocompletetheoutlinebelowit(No.46throughNo.50).Yo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