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
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
admin
2010-06-20
25
问题
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选项
A、甲出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可以保留在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停车的权利
B、开餐馆的乙因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使用上具有独立性,故不受业主委员会之外的人的干涉
C、开餐馆的乙因住在一层,从不使用电梯,可不交电梯使用费
D、甲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有权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其承担八万元的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依《物权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可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整个所有权的基础,如果转让专有部分,那么对于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将一并转移,故A项说法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的时候,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乙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时并非是无限制的,依《物权法》第77条规定,B项错误。依《物权法》第72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由于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故C项说法错误。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如果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的业主可以诉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法律却没有赋予业主请求赔偿的权利。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k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光船租船合同
试述我国对保险公司设立及监管的主要规定。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
材料一(案情):孙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5年。孙某向甲市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孙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效期为2年,至2015年10月20日止。2015年10月15日,乙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孙某,根据甲市国土资源局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现房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向丙银行按揭贷款购房。2009年3月1日,甲、乙、丙签订了书面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约定甲须于2009年4月1日交付房屋,但未约定甲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因房价上涨,2009年4月1日,甲借故未向
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Constitutional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2014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随机试题
组织结构设计中,为实现目标把任务和工作计划分成许多部分,通过分工使各项工作由专人来做的关键因素是
内痔的好发部位多在截石位的()
由于机构调整,对矿山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目前都由各级()来负责。
本题为案例分析题,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1.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
中国债券指数覆盖了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所有发行额在()亿元人民币以上,待偿期限在()年以上的债券。
成绩在640分以上的考生占总考生的人数比例为( )。从表中分数段(20分一段)的分布看,人数最多的分数段是( )。
信息时代,媒体的作用不仅越来越重要,而且越来越敏感。一个优秀记者,最重要的是要实事求是。优秀的记者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还要充分具备刻苦无怨的敬业精神,具备启发大众正义嗅觉的理念,正是这些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支撑着优秀记者“横眉冷对千夫者,俯首甘为孺子牛”
邓小平理论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这是因为邓小平理论
如果需要给当前表增加一个字段,应使用的命令是()。
若PAT是一个类,则程序运行时,语句“PAT{*ad)[3];”,调用PAT的构造函数的次数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