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2-22
21
问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B、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D、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5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答案
D
解析
选项D: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F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2006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6年4月
票据如果欠缺相对应记载事项的,该票据即归无效。()
由外国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是()。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定时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个期限是()。
A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拟将60%的国有产权对外转让。甲企业委托的张律师就本次国有产权转让提出如下建议:(1)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A市寻找受让方,且应尽量在本行业内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其新开发的楼盘进行预售,其在销售广告中说明,该楼盘为高品质生活小区,小区空地绿化面积高达70%,温泉水人户。该小区因这两项条件比较优越,销售均价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甲公司销售广告中的内容十分认可,于2
甲向银行贷款,由乙和丙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但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乙和丙还约定每人为甲承担50%的保证责任。2006年3月1日,甲的还债期限届满。2006年6月1日,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清偿甲的全部债务。直至2006年9月底,银行都没有要求丙承担保证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2012年)
红星有限责任公司有5位股东,这5位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资料中的()。
随机试题
利福霉素是一种抗生素,它强烈抑制革兰阳性菌和结核分枝杆菌等细菌的生长,其机制是抑制细菌的
一名3岁病儿患急性菌痢住进医院,经治疗本已好转,即将出院。其父母觉得小儿虚弱,要求输血。碍于情面,医生同意了。可护士为了快点交班,提议给予静脉推注输血。当时病儿哭闹,医护齐动手给他输血过程中。病儿突发心脏骤停死亡。此案中医护人员的伦理过错是
企业因为异地产品展销,最适宜开办的帐号是()
企业发生的与其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是()。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有()。
某业主选聘一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写字楼收益性物业管理,预计年潜在毛租金收入为100万元,年经营费用为20万元,年空置和收租损失为5万元,年贷款还本付息额为20万元,若市场上该类物业的资本化率为10%,则该物业价值的估值为()万元。
准确收集社区人群基础资料,营养与健康信息是公共营养师的基本能力,请简述社区健康资料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Itwas3:45inthemorningwhenthevotewasfinallytaken.Aftersixmonthsofarguingandfinal16hoursofhotparliamentary
DirectX是目前Windows98系统中功能强大的多媒体支撑软件,它包含了多个组件,其中哪个组件提供了对DVD的支持(包括DVD的浏览与控制、音频/视频的解码与播放)?
Inthefuturetradethekeydevelopmenttowatchis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industrializedandthedevelopingnations.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