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

admin2008-06-12  12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回答以下面问题:  

选项 A、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   
B、将仲裁协议效力的有关问题移交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审理   
C、继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   
D、如果甲公司也承认仲裁协议的存在,则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答案C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乙公司是在开庭审理后认为自己胜诉无望的情况下才提出有仲裁协议的存在,法院无须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继续审理此案即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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