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100000元、150000元、170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

admin2019-09-30  31

问题 某村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100000元、150000元、170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

选项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认定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对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约定不明的,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接份共有本例中甲、乙、丙虽系兄弟三人。但各自出资,表明其分索另过,不具有家庭关系,故应推定为接份共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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