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行为的有关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行为的有关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38
问题
根据民事行为的有关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王老为鼓励大儿子自立,误将二儿子的房产送给了大儿子。该行为无效,因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误解
B、张某开车撞到赵某,赵某说,如不赔偿医疗费就举报张某违章行驶。赵某照办交付赔偿金,张某构成胁迫
C、李某面临破产危机,走投无路之下向生意朋友程某借款度过危机,程某要求李某将祖传的古玉以低于市面数十倍的价格转卖给自己,否则拒绝帮忙。李某无奈同意,程某构成胁迫
D、肖某误认为精神病人丁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之签订买卖合同。肖某构成重大误解
答案
D
解析
王老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权利人同意,效力溯自处分之时起有效;若权利人不同意,则效力确定为无效。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适用于民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所谓事实行为,是指基于行为人实施行为这一事实本身即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而不考虑行为人的意思表示。A中王老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故A项错误。
胁迫是因他人的威胁或者强迫,陷于恐惧而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威胁是指以预告未来的损害使相对人精神感到恐惧。强迫是指对相对人或其亲属的身体强制或伤害。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的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是胁迫行为。张某的威胁手段与其目标具有直接的关联性,赵某本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错误。
根据《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因危难处境被他人不正当利用,不得已而作出对自己严重不利的意思表示,是乘人之危而实施的行为。胁迫是因他人的威胁或者强迫,陷于恐惧而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威胁是指以预告未来的损害使相对人精神感到恐惧。两者区别在于使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之机的是否是对方当事人。故C项错误。
肖某误认为精神病人丁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可分两种情形:精神病人丁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丁某是无行为能力人,则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因此,在此种情形下,肖某与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如果丁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应依据《合同法》第47条确认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U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焊接个体工商户,乙工厂将100个铁架的焊接工作包给甲,约定每个铁架焊接完毕支付50元。合同签订后,乙工厂向甲提出只需焊接80个,遭甲反对。甲焊接好80个后,未焊接的20个铁架遇泥石流被埋。甲将80个铁架送至乙处,乙又将该批铁架的打眼工作包给丙,每个铁架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某单位贯彻国家房改政策,按照职工工作年限发放了一批房屋补贴,该单位职工甲、乙、丙、丁、戊、己等分别用该批房屋补贴购买商品房。请根据以下所设回答下列问题:己与F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F公司将一套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出售给己,合同并且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
某单位贯彻国家房改政策,按照职工工作年限发放了一批房屋补贴,该单位职工甲、乙、丙、丁、戊、己等分别用该批房屋补贴购买商品房。请根据以下所设回答下列问题:乙与B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160万元,乙首期付款65万元,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l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
再审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
随机试题
P公司是一家光伏产品出口企业,2020年初,Z国宣布对进口C国的光伏产品征收高达30%—50%的关税,受这一政策影响,P公司出口Z国的光伏产品下降40%,影响到全年的销售情况,这属于企业面对的()。
A.同侧单个淋巴结转移,径线≤3cmB.淋巴结转移,径线>6cmC.同侧单个淋巴结转移,径线3~6cmD.同侧多个淋巴结转移,最大径≤6cmE.双侧多个淋巴结转移,最大径≤6cm鼻咽癌患者淋巴结转移属于N2期的是
某患者,女,30岁,症见经血非时而下,量多如崩,色淡质稀,神疲体倦,气短懒言,不思饮食,四肢不温,舌淡胖,苔薄白,脉缓弱。请回答下列问题:该患者应诊断为
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在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审判中把去医院看病的病人也归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消费者”,在这里,法官对“消费者”这个法律概念的解释属于下列哪种解释?
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指的是工程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
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
宣传教育群众,是公安群众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正确的原则,把握好正确的方法。下列民警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妥的有()。
《内经》理论体系十分注意用辩证的眼光看待生命活动。古代阴阳学说认为,人体阴阳对立,双方在矛盾运动中此消彼长,此盛彼衰,不断维持动态平衡。“阳化气,阴成形”,从有形物质转化为无形物质,是“化气”的过程,是“阳”作用的结果;从无形物质转化为有形物质,是“阴”作
没有中国革命的实践,没有党对革命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就无法形成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得以形成的实践基础和智慧源泉所在。搞清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必然离不开革命的实践探索。试想,没有两次围共合作的实践,就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