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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7题,单选)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7题,单选)
admin
2020-04-26
26
问题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7题,单选)
选项
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院长的回避才是由审委会决定,而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故A选项错误。翻译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故D选项错误。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故B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之规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故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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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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