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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为履行,王乙因临时有事委托自己的同学张三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张三遇见自己的朋友,遂同去喝酒,张三不胜酒力致使该批货物遗失。李丙因而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为履行,王乙因临时有事委托自己的同学张三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张三遇见自己的朋友,遂同去喝酒,张三不胜酒力致使该批货物遗失。李丙因而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dmin
2016-01-15
36
问题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为履行,王乙因临时有事委托自己的同学张三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张三遇见自己的朋友,遂同去喝酒,张三不胜酒力致使该批货物遗失。李丙因而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选项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张三
答案
A
解析
本题初看很复杂,涉及几方主体;但缕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掌握了相关知识点后就可轻松解答。本题可以从三个方面予以解答。
首先,是债的主体。《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其次,是委托合同。王甲和王乙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合同法》第400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因此,王甲须向李丙承担损失。
最后,是合同相对性原理。王甲和李丙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相互之间受合同的约束,而张三并非此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无须向李丙承担损失。
从本题也可以看出,一个题目并非只有一种解题思路,不只是简单考查一个知识点,强调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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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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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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