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09-05-14
50
问题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应当就乙受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B、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C、乙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D、乙应当就自己受到甲的宠物狗伤害以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答案
2
解析
依据《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故本题中,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P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缺席判决(东北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我国刑法对属人原则的规定。
社会青年甲,伪造了一份本市公安局的工作证,又去黑市上买到一套警服,一天其穿上警服,带上工作证,到某厂女工乙女家中,告知乙的父母说乙被怀疑犯罪,近期将会被逮捕。乙的父母吓得胆战心惊,甲趁机骗说如果乙家出5万元钱,他可以摆平此事。乙父感激不尽,连忙从银行取出5
法的溯及力是否适用于司法解释。
甲犯盗窃罪被逮捕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揭发了不满13岁的A抢劫B的事实,经查证属实。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成立立功?为什么?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被告人:张某某,男,24岁,某工厂工人。张某某因换工作服与本厂工人刘某某发生口角,并厮打,产生报复心理。随即回家将开山用的土炸药包带在身上,在返回机电厂的途中,将正在行驶中的一台手扶拖拉机截住,逼着司机将其送到工厂。当拖拉机行至机电厂附近时,司机弃机逃掉。
赵玉芬是个体户,丈夫早逝,自己抚养二子一女。长子刘一明成年后于1995年与胡柔结婚,生有一子刘胜利,刘一明不幸于1998年因病去世。胡柔一直没有改嫁,照顾孩子,伺候婆婆。次子刘二明系养子,受刺激患精神病,一直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2001年2月,赵玉芬因重
某县沙石厂与张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承包全厂的沙石销售业务、有权使用本厂的账号、介绍信,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年底不完成销售额,不发奖金还要扣发5个月工资,完成销售额奖励5000元。某年10月25日,张某以沙石厂名义与某大学签订了沙石购销合同,合同
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
随机试题
企业的竞争实际上是()
急性胰腺炎病人不可使用的止痛剂是
血细胞分析仪VCS法光散射原理中,正确的是
在( )结构中,严禁使用氯化物外加剂。
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途径不包括( )。
论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对教育的启示。(2015·贵州)
全国要在社会各个方面健全巡警制度,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
三个中国学生张林、赵强、李珊和三个外国留学生约翰、杰西、安娜暑假外出旅游,可供选择的旅游地有西安、杭州、大连和张家界。已经知道:(1)每人只能去一个地方。(2)凡是有中国学生去的地方,就必须有外国留学生去。(3)凡是有外国留学生去的地方,就必须有中国
数据模型按不同应用层次分成3种类型,它们是概念数据模型、【】和物理数据模型。
TheTreloarValleypassengerferr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