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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
admin
2015-05-07
35
问题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选项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委托执行。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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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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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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