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地所有人甲,于乙所有的土地B地上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请问以下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地所有人甲,于乙所有的土地B地上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请问以下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admin
2013-06-09
34
问题
A地所有人甲,于乙所有的土地B地上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请问以下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无效
B、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C、甲出卖土地之后,仍可享有地役权
D、甲出卖土地之后,地役权只能由丙享有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物权变动的基本原理,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要件,不是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在登记前,物权变动合同有效,但因没有登记,不具有公示性,不得对抗第三人,故当事人之间的地役权约定有效,仅仅是不具有对抗效力。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当事人让与需役地所有权,其地役权随同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D正确,本题应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U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集合犯的含义及类型。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3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
事实认识错误问题。
简述违约救济的基本形态。
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
(武汉大学考研真题)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法律对特定人员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限制。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中财2010年研]问题:易某是否有权请求刘某交付价金?为什么
乙建筑公司向甲建材公司发出传真,表示“急需0号水泥100吨”。甲公司收到传真后,立即回电表示没问题,并开始安排货源。但三日后,当甲公司询问如何发货时,乙公司表示已经购得,不再需要该种水泥。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诉至法院。[中财2014年研]根据上述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2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
随机试题
1943年4月25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规定:边区各级政府所属的干部由______统一管理。()
事物的个别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是
(2009年第34题)下列关于逆转录酶的叙述,正确的是
A.所有的不良反应B.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C.一般药品不良反应D.群体不良反应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的进口药品应当报告()
企业赊购商品确认应付账款后,对于实际享受的现金折扣,应当()。
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的有()。
桑代克认为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必须通过()才可以获得。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全国棉花产量548.6万吨,比2016年增加14.2万吨。其中,新疆棉花总产量408.2万吨,占全国的74.4%,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为3229.6千公
遗传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SQL语言又称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