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2题)

admin2013-06-09  35

问题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2题)

选项 A、在再审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B、在再审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发回重审
C、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案件时,经法院许可原审原告可撤回起诉
D、在一定条件下,案外人可申请再审

答案C,D

解析 关于再审中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根据《审监程序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处理。由此可见,在再审中,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当事人超过原审范围增加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法院不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或待调解不成时告知另行起诉或是裁定发回重审。因此。选项A、B错误。
关于按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的撤诉问题,根据《审监程序解释》第35条的规定可知,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案件,经法院许可原审原告可撤回起诉,选项C正确。
    关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审监程序解释》第5条第1款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3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案外人可申请再审,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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