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8-01
13
问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为防走漏风声.不通知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B、审查后发现高某之案与李某之案有关联。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侦查机关对高某立案侦查
C、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D、为避免利益冲突,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与侦办李某案件平级的其他合适的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AB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9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王某和刘某签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张某于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出资10万元。企业成立后,张某拒绝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持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根据以下银行可能给出的理由,哪个是对人的抗辩?()
根据我国《票据法》,下列关于本票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价款20万元,乙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5年3月1日,甲将该车交付给乙。2015年5月1日,乙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损害最高限额为11万元)。2015年7月1日,
甲于3月1日将自己的电脑出售给乙,二人仅口头订立了买卖合同,甲并未将该电脑交付给乙。3月2日,甲将该电脑出质给丙用于借贷,甲丙仅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并未实际交付该电脑。3月3日。甲又与丁约定。由丁以分期买卖的方式购买该电脑,丁当日即支付了首期价款并取走了该电
下列有关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约某与王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
甲国某民航飞机在乙国领空飞行时被乙国公民加西亚等四人劫持,后乙国将加西亚等四人控制,甲国提出引渡请求,但被乙国拒绝,甲、乙两国均为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但两国之间并无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从业禁止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2017年卷二14题)
随机试题
胰高血糖素主要调节糖原分解,胰岛素主要调节糖原合成。()
中国文学史上文人五言诗成熟的标志是()
AtthefirstsighttheplanetMarsdoesnotappearverywelcometoanykindoflife.Ithasverylittleoxygenandwater,thete
要求单采血小板的供者HGB标准应为
下列有关施工企业利润的等式中,正确的是( )。
一般认为,态度与品德的形成过程需经历()三个阶段。
全面质量管理体现了全新的质量观念,它强调产品质量是制造出来的,也是检验出来的。()
(05年)设函数f(x)=则
在数据管理技术发展的三个阶段中,数据共享最好的是()。
Iguessshehasexaggeratedtheweathercondition.Itisn’tall______co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