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了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3-01-11  19

问题 甲乙丙成立了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企业名称中应有“特殊合伙企业”字样   
B、如果甲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乙丙三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C、如果甲非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乙丙三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D、如果甲由于故意造成合伙企业的债务,甲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乙丙对该债务以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6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甲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如果甲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乙丙三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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