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缓刑和减刑,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关于缓刑和减刑,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
2009-04-23
32
问题
关于缓刑和减刑,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在缓刑考验期间忘记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虽经公安机关教育后主动报告了,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3年,由于乙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法院不得对其宣告缓刑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狱中提供关于某特大犯罪团伙的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丙应当予以减刑
D、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一般不适用减刑;且只能由监狱提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缓刑和减刑。
我国《刑法》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本案中甲违反了缓刑期间按照规定报告自己活动情况的规定,经执行机关教育后主动报告,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不应当撤销缓刑。故A选项错误,当选。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另外根据1998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对于宣告以前犯数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判决执行的刑罚为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乙虽然犯有数罪,仍具有缓刑适用的可能性。故B选项错误,当选。
根据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和《刑法》第78条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本案中丙提供关于某特大犯罪团伙的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属于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刑,而不是“应当”减刑。故C选项错误,当选。
根据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根据《刑法》第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场所为监狱和其他执行场所;监狱是主要执行场所,其他场所是指监狱以外的专门场所,主要是少年管教所;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对丁的减刑建议不一定是监狱提出,也可由其他执行机关提出。故D选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S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先生和钱女士系夫妻,赵先生2000年10月份工资1000元,该月单位发的奖金400元;钱女士10月份工资600元,该月单位发的实物折合人民币200元,国库券利息300元。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赵、钱两人怎样纳税?()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对于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在哪些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某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哪项情形不能作为监管机构拒绝其申请的理由?()
某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提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展某,女,17岁,检察院以爆炸罪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遂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定王律师作辩护人。王律师不得以什么理由,拒绝担任辩护人?()
《南极条约》对缔约国在南极的领土要求的规定是()。
江苏省某都市早报以《镇江一强奸致人自杀的教师二审死刑被维持》为标题发布了一条新闻,详细报道了镇江市某镇小学六年级语文老师林某某,在课堂上先后多次猥亵5名女生,并在课间课后强奸了多名女生,致其中一名女生服毒自杀。该则新闻披露了被告人林某某作案的具体时间、地点
下列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哪些约定不合法?()张某人职后由于专业技术有限不能胜任其工作,经过公司培训和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该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哪种情形,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某甲因涉嫌某故意杀人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并定于某日开庭审判。在开庭当日,某甲在押送途中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无法继续审理,则对于此案的处理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商品中,最容易出现保留订单,并产生保留订单成本的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必须经所在地()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属于项目管理组织体系的直接管理子系统范围的内容有()。
下列各项,不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是()。
在存货陆续供应和使用的情况下,导致经济批量增加的因素有()。
香港地形以丘陵为主,最高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包括的各级管理机构是()。
SupposeyouruniversityisgoingtohostanEnglishcontestbythenameof"GreenTravel".Writeanoticeto1)brieflyintro
文件系统采用多级目录结构的好处是
破坏死锁的4个必要条件之一就可以预防死锁。假如规定一个进程在请求新资源之前首先释放已占有的资源则是破坏了哪个条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