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侦查机关搜查出一封王某写给朋友的信,在信中王某详细地向朋友讲述了自己进行敲诈勒索的过程。下列关于王某写给朋友的信的证据种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侦查机关搜查出一封王某写给朋友的信,在信中王某详细地向朋友讲述了自己进行敲诈勒索的过程。下列关于王某写给朋友的信的证据种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4-23
32
问题
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侦查机关搜查出一封王某写给朋友的信,在信中王某详细地向朋友讲述了自己进行敲诈勒索的过程。下列关于王某写给朋友的信的证据种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是书证
B、是物证
C、是犯罪嫌疑人供述
D、是鉴定结论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种类的识别问题。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七种证据种类,只有符合证据种类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与物证的主要区别在于:物证主要是以其外部特征发挥作用的,书证则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情的。
本案中,王某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详细地讲述了自己进行敲诈勒索的过程,即可以根据信件所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而不是根据信件的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等查明案件事实,因此案中的信件是书证,而不是物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C选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攀供。此证据种类的重点在于其陈述对象的特殊性,即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向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陈述案件情况,无论如何详细都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本案中,王某虽然在信中详细地讲述了自己进行敲诈勒索的过程,但其陈述对象是其朋友而非司法工作人员,故此信件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C选项错误。
D选项,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判断。鉴定结论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专门机关及其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员,必须是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判断。本案中的信件虽然涉及案件情况,但并非鉴定人员鉴定后所作的结论。王某的信件不是鉴定结论。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K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经营发射卫星业务的某公司为乙国发射了一颗人造卫星,发射火箭在升空后撞毁了一驾飞机,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火箭也出现故障,没有发射成功。关于这些损失的承担论述正确的是?()
1982年宪法历经了四次修正,其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是哪次修宪?()
下列公证员的行为,没有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是: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由是:
甲国公民在甲国购买了原产自乙国的化妆品一套,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面部严重受损,一年后向乙国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此,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识别的是: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犯罪嫌疑人王某原为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现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王妻为王某委托张律师为其辩护,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在第一次会见王某时,王某请求张律师去找其公司财务科长李某补开一张表明王某所拿款项仅为借用的借条。对此,张律师应该怎么办?
某国远洋货轮满载货物航行至大西洋海域时被另一艘货轮撞坏了船尾,致使一批货物大部分落人大海。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那么,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王英于2005年10月进入某工厂工作,但工厂一直不肯与王英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8月,因工厂拖欠工资,王英欲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北齐时期,一个年轻人对父母供养有缺,并在父母去世时服丧不如礼,依据《北齐律》,对该年轻人的行为可以以下列哪种罪名论处?
随机试题
A、Peoplecansignupforwhateverwebsitetheylike.B、Peoplecancopywhateveronlineintotheirowncomputer.C、Peoplecanatt
孕妇,24岁,妊娠38+2周,近3天来无诱因无痛反复阴道出血2次,量不多。查体:子宫软,胎心142次/分,臀先露。该患者最可能的情况是
刘女士,35岁,被诊断Graves病,现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半年,为调整药物剂量,患者应定期复查
在爆发调查时,首先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不包括()。
按照第三强度理论,图示两种应力状态的危险程度是:
采用小导管加固时,为保证工作面稳定和掘进安全,应确保小导管()。
等产量线和等成本线有一共同点,这两条线上的任何一点都代表()。
A、 B、 C、 D、 B一个作业是由程序,数据和作业说明书三个部分组成的。程序和数据完成用户要求的业务处理工作:作业说明书则体现了用户对其作业的控制意图。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3.accdb”,其中存在已经设计好的表对象“tAddr”和“tUser”,同时还有窗休对象“fEdit”和“fEuser”。请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补充“fEdit”窗体的设计。将窗体标题设置为“修改用户信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