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admin
2015-09-21
48
问题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试说明:
“致人死亡”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致人死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首先,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即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他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次,死亡的人必须是伤害行为针对的行为对象,不能是其他第三人。最后,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有过失。如果没有过失的,行为人不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能适用《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p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方可以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进行选择。()
某广告公司设置在路边一大型广告牌已建多年,支架生锈。某日,大风侵袭,该广告牌上的一块铁板脱落,将经过的王某砸伤,对某甲的损害()。
请对“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进行辨析。
下列情形中,可以认为是犯罪未遂中的“着手”的是()。
杨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淫,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杨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杨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请对“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进行辨析。
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试分析该法
甲房地产公司将一幢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半年后,甲公司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以该出租写字楼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遂决定以1500万元变卖抵押物,乙公司、银行都主张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此幢楼房。丙公司愿出2000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
随机试题
关于宫颈糜烂,正确的是
计量资料且呈对称分布,计算集中趋势的指标最好选用
口腔念珠菌病最常出现的临床症状为
【2011年第44题】如图3-333所示结构固定支座A的竖向反力为:
下列施工文档资料中,应归档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的有()。
缔约双方在通商、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这一原则称为()。
下列有关固定资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语句中,有语病的一句是()。
现在时间为4点此时时针与分针成什么角度?()
ThedoctorwashappybecauseeverydayIwasgetting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