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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三—64,多)
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三—64,多)
admin
2014-02-17
31
问题
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三—64,多)
选项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答案
B,C,D
解析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某酒店虽然是将合法购买的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但该播放行为可视为对作曲家甲创作歌曲的机械表演,应当经过词曲作者的许可和向其付费,故其未经许可进行播放仍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甲的机械表演权,因此,A项正确,D项错误。
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的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可知.本题中酒店是用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播放歌曲,酒店的行为并不属于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这四种情况,所以未侵犯乙的录制者权,故B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了表演者的六种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酒店的播放行为并不属于以上六种情形,所以没有侵犯丙的表演者权,故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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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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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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