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围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2014年一专一第58题)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admin2019-05-29  37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围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2014年一专一第58题)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 ①复合性,即由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 ②整体性,即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 ③专有权的主导性,即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④客体的多元性,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而不是仅局限于其中的一部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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