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无权指定监护人的组织或机关是( )
下列选项中,无权指定监护人的组织或机关是( )
admin
2018-05-25
32
问题
下列选项中,无权指定监护人的组织或机关是( )
选项
A、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
B、民政部门
C、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
D、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31条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故答案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
甲因邻居丁曾经揭发他的犯罪行为,一直对丁心存不满,决定寻找机会将丁杀死,但考虑到自己出面行动不便,就找来乙和丙,商定自己拿出2万余元请他们将丁杀死。于是,乙和丙携带凶器来到丁所住的某市郊区。在将要下手实施杀害行为的时候,丁苦苦哀求,并且拿出25000元钱给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而闯红灯,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
甲在盗窃时被75岁的老妇发现,老妇喊“捉贼”,被甲打了一耳光。老妇上前夺被甲拿走的戒指时,又被甲推了一把。老妇趁甲在翻其他东西时,拿起斧头向甲的脑袋砸去,致甲重伤。老妇的行为属于()。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
关于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只会说话的鹦鹉质押给乙,作为甲债务的担保。在质押期间,乙的朋友丙来到乙家,看到鹦鹉后甚为喜爱,便将鹦鹉从鸟笼中取出亲吻鹦鹉,被鹦鹉啄伤了鼻子。则()。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388条规定:国家工
在刑法理论上,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牵连犯,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随机试题
患儿,10天,今洗澡时发现双小腿皮肤冷硬而就诊。系第1胎,孕36周顺产,出生体重2.4kg,生后第2天皮肤稍黄,近2天黄疸有所加深,家长诉无发热,吸奶好。查体:体温35.5℃,呼吸40次/分,脉搏120次/分,全身皮肤中度黄染,无发绀,双肺呼吸音清,无啰音
女,36岁。反复腹泻2年,间有脓血便,粪培养阴性,多种抗生素治疗无效,为明确诊断,首选的检查是
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渊源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为镇区总体规划任务的是()。
年末结账后,本年利润账户一定没有余额。()
现在的招录考试几乎都变成了考试主办方和考生__________的博弈游戏。考试主办方__________用一个个小陷阱__________考生做错,考生则尽可能地搜集陷阱模式,境界高的是眼睛一扫题目就知道命题人设置的陷阱。依次填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
属于房地产投资优点的有()。
若=∞,则下列表达式正确的是()。
某项工作,甲、乙合作需4小时完成,乙、丙合作需5小时完成。现在先请甲、丙合作2小时后,余下的乙还需做6小时完成。乙单独完成这项工作需要
【B1】【B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