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

admin2011-07-20  43

问题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

选项 A、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
B、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C、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
D、将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缺乏单一性的技术方案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4.2节中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合议组指出的缺陷。下列情形通常不符合上述规定:(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2)将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缺乏单一性的技术方案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或者增加权利要求;(4)针对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未涉及的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进行修改。但修改明显文字错误,或者修改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的情形除外。”由此可知,A、B、C、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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