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

admin2014-04-02  34

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从法律要件人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如果从法律要件来分析,本案中的乱收费行为既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又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但从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来说,似乎以侵权行为作为诉由更为有利。 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包括,第一,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所谓损害,是指由一定行为或事件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益,即不良后果或不良状态。 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使得缴纳费用的当事人遭受到经济损失,所以存在损害。第二,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的收费行为直接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因此其违法性不言而喻。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在本案中是非常明确的,正是因为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才直接造成了缴纳费用的当事人遭受不必要、不合理的经济损失,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很显著的。第四,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一定的过错。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知法犯法,其主观上的过错亦是很容易认定的。 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包括:第一,须有一方受益。本案中自然是公安局、气象局侵吞了航运企业的经济收入,因而受益。第二,须他方受损,案中即缴纳费用的过往船舶遭受了经济损失。第三,须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这亦是明确的。第四,须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案中公安局、气象局所收费用属乱收费,因而没有合法根据。 由此可见,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用,既构成了侵权行为,亦构成了不当得利。但如以侵权行为为由诉请法院责令其赔偿损失,势必要比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诉讼要有利一些,因为后者的返还、赔偿责任受至种种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所收费用尚剩余多少等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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