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交6000元给某乙,委托其购买计算机,乙又把钱交给丙请丙代购,丙拿了钱之后不知下落。甲向乙索赔,乙拒绝,甲遂起诉,法院应当:

admin2009-03-14  32

问题 某甲交6000元给某乙,委托其购买计算机,乙又把钱交给丙请丙代购,丙拿了钱之后不知下落。甲向乙索赔,乙拒绝,甲遂起诉,法院应当:

选项 A、判决由乙偿还甲6000元
B、驳回甲的请求,乙属无偿服务,不应负责
C、判决由乙偿还甲3000元,另3000元应向丙追偿
D、判决由丙偿还甲6000元

答案1

解析 《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00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第406条第1款: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依此,题中,受托人本应亲自从事委托事务,其违法转委托,因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其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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