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简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admin
2016-07-20
43
问题
简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F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李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保险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归自己所有。李某的行为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则()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行为内容合法是指行为内容()。
w市人民政府为改善环境,建设公园,向该市A银行贷款800万元,但贷款期满无力偿还,A银行以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依照刑法规定,下列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必备的特征的是()
甲于2009年5月死亡,留有一笔遗产。甲之妻乙尚在世,大儿子丙于2008年去世,丙曾收养过一名小孩丁,甲之二女儿离家一年多且杳无音信,无子嗣。甲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给邻居戊,戊答应,但在甲死后遗产分割前出车祸身亡,仅有一子。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随机试题
声束通过一介质后,其振幅和声强的降低称为
下列不属于《药品管理法》适用范围的是
穿过人体后的射线称为
非经典药物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的作用机制,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一臀位娩出婴儿,生后发现左大腿肿胀、缩短畸形,并有异常活动。如经检查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其首选的治疗方法应该是
大宇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2007年因生产经营所需要,于年初开始自营建造厂房一幢,发生如下业务,要求:根据以下业务编制会计分录。4月18日由于先前盘亏及预算出现误差领用企业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450000.00元,增值税额7650
只起到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开作用的是()检验站。
评价一个人营养状况的理想方法是把()等资料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已知集合A={x|x=a+,a∈Z},B={x|x=,b∈Z},则A和B的关系为______.[img][/img]
Whenwilltheydiscusstheagend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