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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D市的某一医院,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D市的某一医院,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admin
2013-12-28
20
问题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D市的某一医院,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选项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答案
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A地是被告住所地,C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D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A、C、D项的法院对此案都享有管辖权,而B项的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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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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