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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A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公司随时给予更换。乙与甲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1999年3月15日开始。到了1999年6月16日,甲公司要求乙付款,乙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试用合同。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A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公司随时给予更换。乙与甲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1999年3月15日开始。到了1999年6月16日,甲公司要求乙付款,乙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试用合同。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dmin
2009-02-14
36
问题
甲公司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A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公司随时给予更换。乙与甲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1999年3月15日开始。到了1999年6月16日,甲公司要求乙付款,乙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试用合同。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冰箱有质量瑕疵,乙有权解除试用买卖合同,因而乙不需付款
B、试用买卖合同已转化为普通买卖合同,乙应当付款
C、冰箱有质量瑕疵,普通买卖合同不能成立
D、甲公司冰箱有质量瑕疵,乙超期使用双方都有过错,应合理协商,分担责任
答案
2
解析
《合同法》第157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158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因此,甲、乙签订试用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乙应在此期间内对冰箱质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但乙在试用期内未通知甲,视为冰箱符合约定,没有瑕疵。第171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据此,乙在3个月试用期届满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视为购买,因此,试用买卖合同转化为普通买卖合同,买受人应当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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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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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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