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同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21-11-04  28

问题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同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舍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本题甲已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他人,政府不再批给甲宅基地。因此,A、B项中“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A、B项错误,当选。目前,我国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所以C项错误。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经批准,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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