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被公派出国几年,临行前将自家家传的唐代名人人物字画托付朋友乙保管。乙便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有人来访便要请人观赏。丙来过几次之后就喜欢上了这幅字画,想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但乙告诉他说这是甲的,自己不能做主。一年后,乙因炒股亏损,又想继续炒股争取翻盘,便找
甲被公派出国几年,临行前将自家家传的唐代名人人物字画托付朋友乙保管。乙便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有人来访便要请人观赏。丙来过几次之后就喜欢上了这幅字画,想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但乙告诉他说这是甲的,自己不能做主。一年后,乙因炒股亏损,又想继续炒股争取翻盘,便找
admin
2022-03-15
23
问题
甲被公派出国几年,临行前将自家家传的唐代名人人物字画托付朋友乙保管。乙便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有人来访便要请人观赏。丙来过几次之后就喜欢上了这幅字画,想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但乙告诉他说这是甲的,自己不能做主。一年后,乙因炒股亏损,又想继续炒股争取翻盘,便找到丙说若他肯出10万元便将该字画卖给他,丙经过考虑后同意了。买下该字面后,丙拿去请专家鉴定,专家称该字画价值约40万元。又一年后丙又去乙家,乙拿出一幅山水字画给丙看,说是唐代人所作,其从一朋友处5万元购得,现原价转让给他。丙看后也很喜欢,于是花5万元买下。事后,丙将这幅山水字画拿去请专家鉴定,得知该字画是赝品,价值仅500元。丙于是找乙要求撤销合同,乙不允。半年内,丙几次要求未果,后丙考虑到那幅人物字画物超所值,便没有继续与乙计较。此后一年半后,甲公派结束回国,向乙索要自家的家传字画,乙几年来炒股赚了不少钱,于是找到丙愿以20万元买回该字画,丙不同意。乙只好将此情况告知甲,甲即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选项
A、乙和丙之间的关于人物字画的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B、乙和丙之间的关于山水字画的买卖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C、甲起诉时,丙享有对人物字画的所有权
D、甲起诉时,丙享有对山水字画合同的撤销权
答案
1,2
解析
本题考点为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据此,在未经权利人追认之前关于人物字画的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据此,乙在与丙之间的山水字画买卖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据此,丙对山水字画合同的撤销权在其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后一年消灭,因此,当甲回国丙提起诉讼时,丙的撤销权已经消灭。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在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处分他人动产时,只要受让人出于善意(即不知该处分人为无权处分人),就可以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但本题中丙在受让人物字画时明知该字画为甲所有,乙为无权处分人,并非善意,因此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79题)
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3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请回答以下问题。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销售了300个,另200个用于出租。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
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为保证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
随机试题
(2013年4月)一般地说,目前国际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主要趋向于采_____提出的。
防火隔离带上下相邻的保温板,距防火隔离带边缘60mm处增设锚固件,间距不得超过()mm。
下列对综合开发的概念表述正确的是()。
某地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统计某种职业病最近两年内在行业中发生的频率。该行业此职业病的发病率的计算公式为()。
在路由器互联的多个局域网中,通常要求每个局域网的()。
下列不属于布鲁巴奇等在1994年提出的四种反思方法的是()。
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1)InthesouthofSpain,therewasasmallvillagewhosepeoplewereveryjoyfulandlucky.Thechildrenplayedundertheshade
Peoplevolunteerfordifferentreasons,butprobablymostofusvolunteerinordertotrytoimprovelifeforother.However,ge
HowtoStandOutatGraduateFairsA)Amajoreventforalljob-seekinggraduatesisTheGuardianLondonGraduateFairfromTh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