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某地公路部门就建设高速公路项目招标,则该项目的评标工作由谁来完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某地公路部门就建设高速公路项目招标,则该项目的评标工作由谁来完成?( )
admin
2009-03-19
45
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某地公路部门就建设高速公路项目招标,则该项目的评标工作由谁来完成?( )
选项
A、该公路部门的领导
B、该公路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
C、当地的政府部门
D、该公路部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答案
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r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永安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欲出让一块位于该市北区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华天公司正拟开发商品住宅小区而需用土地。华天公司欲取得该幅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取得?()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限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
A公司欠B、C公司的百万借款均已到期,A公司有房和古董花瓶可抵押。一天,B公司法定代表人拿着礼物找到A公司,对其说,你的东西只足够偿还我的借款,不如和我司签订抵押合同,于是A公司和B公司订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法考真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下列关于中国各历史朝代司法机关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龈沟液中含量最高的抗体是
女,47岁。有10年糖尿病史。近1年来并发肺结核,并经常患肺炎或支气管炎,妊期局部肌内注射某种药物,造成注射部位脂肪萎缩,该药物为
口服维生素D治疗佝偻病,一般持续多久改为预防量()。
下列选项不属于人工燃气的是()。
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表4一1)。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价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
以组员参与动机分类,小组可以分成( )。
如何对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价?
材料:钥匙罗兰①自从有一天,和他因小事争吵,我一怒离家,回来时却发现忘带钥匙,又不肯按铃请他来为我开门,只得索性坐火车去高雄住了一夜。那以后,我对钥匙就十分小心。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一种自尊的保障,独立的象征。代表着可以我行
探究学习实施的过程是()。
Waterisakindofchemicalsubstance.
最新回复
(
0
)